在南京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南京涉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首先应保持冷静,尽快委托当地或北京的专业刑事律师介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规定于刑法第221条,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律师可以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审查证据并制定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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