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当事人涉嫌贪污罪,在二审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成都,当事人涉嫌贪污罪(刑法第382条)。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在二审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贪污罪开展主体不适格、未利用职务便利、款项性质非公共财物、金额认定有误、自首退赃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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