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诈骗罪案件,精神病人如何认定和适用?
2026年9月2日
在青岛办理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案件时,精神病人是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其法律效果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辩护律师可结合诈骗罪的辩护要点(无非法占有目的、民事纠纷而非诈骗、金额认定有误、被害人未陷入错误认识、积极退赔),积极收集和呈现相关证据,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委托辩护,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团队将第一时间为您分析案情,北京咨询热线:1851183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