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诈骗罪案件,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如何认定和适用?
2026年9月2日
在长沙办理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案件时,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是指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其法律效果为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律师可结合诈骗罪的辩护要点(无非法占有目的、民事纠纷而非诈骗、金额认定有误、被害人未陷入错误认识、积极退赔),积极收集和呈现相关证据,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刑事案件时效性强,建议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将为您提供一对一法律分析,北京咨询热线:1851183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