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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的虚假诉讼罪案件,初犯偶犯如何认定和适用?

2026年9月2日

在郑州办理虚假诉讼罪(刑法第307条之一)案件时,初犯偶犯是指初次犯罪或偶然犯罪,主观恶性较小,其法律效果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辩护律师可结合虚假诉讼罪的辩护要点(事实并非捏造、未妨害司法秩序、未严重侵害他人权益、民事纠纷真实),积极收集和呈现相关证据,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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