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持有伪造的发票罪案件,立功如何认定和适用?
2026年9月2日
在成都办理持有伪造的发票罪(刑法第210条之一)案件时,立功是指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其法律效果为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律师可结合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的辩护要点(不明知是伪造发票、数量认定有误、未实际使用、从犯),积极收集和呈现相关证据,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具体情况需结合证据材料详细研判。您可留下联系电话,文道全律师团队会尽快回电答疑解惑,北京热线:1851183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