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委托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二审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深圳,委托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法第276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在二审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开展无支付能力、已支付或已达成协议、未收到责令支付文书、未逃避支付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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