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子女涉嫌污染环境罪,在二审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长沙,子女涉嫌污染环境罪(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在二审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污染环境罪开展未排放有害物质、未严重污染环境、排放达标、因果关系异议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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