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委托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在一审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西安,委托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刑法第341条第一款)。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在一审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开展不知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未实施收购运输出售行为、数量价值认定有误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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