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成都)?
2026年9月2日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规定于刑法第280条第二款,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
如果您或家人正面临类似法律风险,欢迎留下联系电话,我们将安排专业刑事律师与您对接,北京热线:18511835733。
2026年9月2日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规定于刑法第280条第二款,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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