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2026年9月2日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规定于刑法第185条之一第一款,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
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委托辩护,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团队将第一时间为您分析案情,北京咨询热线:18511835733。
2026年9月2日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规定于刑法第185条之一第一款,是指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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