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事人涉嫌走私毒品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北京,当事人涉嫌走私毒品罪(刑法第347条)。走私毒品罪是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走私毒品罪开展不明知是毒品、数量认定有误、特情引诱、从犯、立功、未实际流入社会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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