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案件,未成年人如何认定和适用?
2026年9月2日
在南京办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一款)案件时,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其法律效果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适用死刑。辩护律师可结合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辩护要点(未违背受托义务、未擅自运用、金额认定有误、已归还),积极收集和呈现相关证据,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刑事案件时效性强,建议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将为您提供一对一法律分析,北京咨询热线:1851183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