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案件,立功如何认定和适用?
2026年9月2日
在南京办理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刑法第185条之一第一款)案件时,立功是指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其法律效果为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辩护律师可结合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辩护要点(未违背受托义务、未擅自运用、金额认定有误、已归还),积极收集和呈现相关证据,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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