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在成都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怎么办? 首页 / 知识库 / 在成都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怎么办? 在成都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成都涉嫌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首先应保持冷静,尽快委托当地或北京的专业刑事律师介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规定于刑法第151条第三款,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律师可以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审查证据并制定辩护方案。 具体情况需结合证据材料详细研判。您可留下联系电话,文道全律师团队会尽快回电答疑解惑,北京热线:18511835733。 相关法律问题,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