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委托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在侦查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天津,委托人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或严重。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寻衅滋事罪开展事出有因非随意、未达情节恶劣标准、民间纠纷、赔偿谅解、自首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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