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当事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在侦查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天津,当事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刑法第312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开展不明知是犯罪所得、未实施掩饰隐瞒行为、金额认定有误、从犯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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