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委托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广州,委托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开展不明知是假冒商品、销售金额认定有误、商品来源合法、从犯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具体情况需结合证据材料详细研判。您可留下联系电话,文道全律师团队会尽快回电答疑解惑,北京热线:1851183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