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子女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在侦查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广州,子女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刑法第280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开展未伪造印章、印章未使用、情节显著轻微、自首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具体情况需结合证据材料详细研判。您可留下联系电话,文道全律师团队会尽快回电答疑解惑,北京热线:1851183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