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问答 5万+专业文章 50+实用工具 100+合作律师
📞 18511835733 18511835733@163.com
首页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如何认定?
首页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如何认定?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如何认定?

2026年9月2日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的认定需结合刑法第169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核心在于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入罪标准方面,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委托辩护,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团队将第一时间为您分析案情,北京咨询热线:18511835733。

相关法律问题,在线咨询
💬📞
在商言法(北京)文化有限公司负责本平台运营与技术服务;具体法律服务由用户实际委托的律师或机构提供。 了解平台
💻
添加律师微信

微信号与手机号相同

18511835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