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首页 / 知识库 /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2026年9月2日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规定于刑法第151条第三款,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对于该罪,不明知是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数量价值认定有误、从犯、自首。在南京办理此类案件,建议家属尽早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结合案件证据和所处审查起诉阶段制定精准辩护方案。 具体情况需结合证据材料详细研判。您可留下联系电话,文道全律师团队会尽快回电答疑解惑,北京热线:18511835733。 相关法律问题,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