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配偶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在一审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上海,配偶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396条第一款)。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在一审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私分国有资产罪开展非国有资产、未以单位名义私分、金额认定有误、从犯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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