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上海)?
2026年9月2日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规定于刑法第280条第二款,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
如需了解更详细的辩护方案,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文道全律师团队将为您定制专业法律服务方案,北京热线:18511835733。
2026年9月2日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规定于刑法第280条第二款,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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