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6年9月2日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规定于刑法第280条之一,其构成要件表现为: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
如需进一步咨询或委托辩护,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文道全律师团队将第一时间为您分析案情,北京咨询热线:18511835733。
2026年9月2日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规定于刑法第280条之一,其构成要件表现为: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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