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事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在二审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北京,当事人涉嫌危险驾驶罪(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醉酒驾驶机动车,或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超速,或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在二审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危险驾驶罪开展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程序违法、非道路、未实际驾驶、紧急避险、情节显著轻微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刑事案件时效性强,建议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将为您提供一对一法律分析,北京咨询热线:1851183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