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当事人涉嫌职务侵占罪,在审查起诉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北京,当事人涉嫌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职务侵占罪开展未利用职务便利、财物权属不清、金额认定有误、已退还、自首立功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预约律师面谈。请留下联系电话,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律师将及时与您联系,北京咨询热线:1851183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