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案件,部分赔偿如何认定和适用?
2026年9月2日
在南京办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条之一)案件时,部分赔偿是指虽未全额赔偿,但已尽力赔偿部分损失,其法律效果为可以作为酌定从轻情节。辩护律师可结合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辩护要点(未违背忠实义务、未致使公司利益受损、金额认定有误、从犯),积极收集和呈现相关证据,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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