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诈骗罪案件,累犯如何认定和适用?
2026年9月2日
在南京办理诈骗罪(刑法第266条)案件时,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其法律效果为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辩护律师可结合诈骗罪的辩护要点(无非法占有目的、民事纠纷而非诈骗、金额认定有误、被害人未陷入错误认识、积极退赔),积极收集和呈现相关证据,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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