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北京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首先应保持冷静,尽快委托当地或北京的专业刑事律师介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规定于刑法第388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律师可以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申请取保候审、审查证据并制定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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