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配偶涉嫌挪用资金罪,在侦查阶段怎么办?
2026年9月2日
在成都,配偶涉嫌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审查证据,并针对挪用资金罪开展资金已归还、未超三个月、未用于营利或非法活动、金额认定有误等辩护工作,争取最有利结果。
具体情况需结合证据材料详细研判。您可留下联系电话,文道全律师团队会尽快回电答疑解惑,北京热线:1851183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