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如何认定?
2026年9月2日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认定需结合刑法第182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核心在于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持仓优势或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交易量,或与他人串通相互买卖,或自买自卖,或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入罪标准方面,持有或实际控制证券流通股份10%以上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达同期总成交量20%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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