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认定? 首页 / 知识库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认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认定? 2026年9月2日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认定需结合刑法第15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核心在于走私本法第151条、第152条、第347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入罪标准方面,个人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以上,单位20万元以上。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预约律师面谈。请留下联系电话,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专业刑事律师将及时与您联系,北京咨询热线:18511835733。 相关法律问题,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