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非法经营罪案件,犯罪未遂如何认定和适用?
2026年9月2日
在青岛办理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案件时,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其法律效果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辩护律师可结合非法经营罪的辩护要点(经营行为合法、未违反国家规定、未达情节严重、金额认定有误),积极收集和呈现相关证据,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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