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与相近罪名如何区分?
答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认定需结合刑法第341条第一款,重点把握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在实践中应注意与类似罪名的界限,避免此罪与彼罪认定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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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罪名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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