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规定于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 刑事案件时效性强,建议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将为您提供一对一法律分析,北京咨询热线:18511835733。
相似问法

挪用资金罪定义

本解答由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 · 文道全律师团队提供,仅供法律参考,具体案件请预约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