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言法(北京)文化有限公司 文律言商 文律言商:与十年好友共同创业,却因对方是老赖倾家荡产

文律言商:与十年好友共同创业,却因对方是老赖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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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朋友就是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可偏偏不是什么朋友都能靠得住的。李小环就被认识十多年的老友给"坑"了。我是百环律师事务所的文道全律师。李小环出生在一个淳朴的小乡村,为人憨厚老实。他上大学后认识了舍友韩一铭,两人关系一直不错。毕业后韩一铭邀请李小环一起开电商公司。两人一合计,约定一人出资10万筹备成立电商有限公司,并签订了《公司设立协议书》,两人未对设立失败的责任承担做出约定。李小环立马出资到位了,而韩一铭打算找银行贷款出资。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韩一铭让李小环出...

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朋友就是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可偏偏不是什么朋友都能靠得住的。李小环就被认识十多年的老友给”坑”了。我是百环律师事务所的文道全律师。

李小环出生在一个淳朴的小乡村,为人憨厚老实。他上大学后认识了舍友韩一铭,两人关系一直不错。毕业后韩一铭邀请李小环一起开电商公司。两人一合计,约定一人出资10万筹备成立电商有限公司,并签订了《公司设立协议书》,两人未对设立失败的责任承担做出约定。李小环立马出资到位了,而韩一铭打算找银行贷款出资。在公司设立过程中,韩一铭让李小环出面去租一间办公室,于是李小环以自己名义与小张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又找小张购买了10台电脑。然而韩一铭因征信有污点无法办理银行贷款,公司最终未设立。

债权人小张要求李小环承担当月租金并赔偿违约金共计5万元,再加上电脑的货款15万,合计20万元。李小环找亲戚借钱还了债务,转身找韩一铭分担损失,没想到韩一铭竟然以合同是李小环签的为由逃避债务。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李小环作为公司发起人,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小张有权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

第四条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因此,李小环承担责任后不仅能向韩一铭追偿,还能主张由韩一铭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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