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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重大损失”包括间接损失吗

文章摘要

哎呀,老兄,你问到点子上了。这个问题,好多当老板的都一头雾水,我跟你说说里面的门道。 说白了,滥用职权罪里说的“重大损失”,主要看直接损失。 你算账的时候,账上直接少了多少钱,那肯定是没跑的。 至于你问的间接损失嘛,大概率不算在定罪的门槛上。 定罪看这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个联合司法解释,里头说得很清楚,“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主要就是直接经济损失。比如项目黄了投进去的钱打了水漂、设备被查封报废、因为违规减免给国家造成的直接金钱损失。这些实实在在能算出来的,...

哎呀,老兄,你问到点子上了。这个问题,好多当老板的都一头雾水,我跟你说说里面的门道。

说白了,滥用职权罪里说的“重大损失”,主要看直接损失。 你算账的时候,账上直接少了多少钱,那肯定是没跑的。

至于你问的间接损失嘛,大概率不算在定罪的门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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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看这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个联合司法解释,里头说得很清楚,“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主要就是直接经济损失。比如项目黄了投进去的钱打了水漂、设备被查封报废、因为违规减免给国家造成的直接金钱损失。这些实实在在能算出来的,是定罪量刑的主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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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损失是咋回事:至于那些因为这事引起的其他损失,比如说信誉坏了以后接不到新单子、工程停了影响后续发展啥的,这些叫间接经济损失。按照司法实践里的普遍做法,它通常不被直接算进“造成重大损失”那个数额里头定罪,免得把打击面搞太大了。
但它不是没用:虽然不定罪,但法官在决定判你多重的时候,这可是会掂量的。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坏,这些都是让他判得更重的重要理由。所以别以为不算定罪标准就可以不当回事。

口径说明一下:这个答案适用一般情况。滥用职权罪的具体情形五花八门,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这种,就算没啥直接经济损失也可能够罪。所以这只是个常规理解,具体案子得具体看。

那现在你该怎么办?我给你支几招可执行的验证方法:


马上盘账,区分“直接”和“间接”:把你手里项目相关的所有损失列个清单。问自己一句:“这笔钱,是不是直接从我账上划走的?是不是资产的直接灭失?” 是,就是直接损失。如果不是,比如是估算的未来利润,那基本就是间接损失。
找人核对数据来源:直接去问问审计或者财务,“咱们报上去的这些损失数字,原始凭证是啥?是银行流水、评估报告,还是我们自己的测算表?” 只有前者才算硬证据。
查关联性:对着每一项大额损失问一句:“这个损失,跟我那个决策之间,中间是不是没有其他因素打断,直接造成的?” 如果中间隔了好几道弯,比如是因为别人传言导致客户取消订单,这个因果链条就很难被完全认定了。

最后给你落个定心丸:现在最重要的,是搞清楚你到底造成了多少直接的经济损失。把账算清楚,把证据链理明白,心里才有底,才知道怎么跟人解释。


一句话防控口诀
钱出去,有凭证,才算损失;想出来,难算数,只是参考。


本内容仅为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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