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取保候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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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让很多企业老板夜不能寐的一个罪名。这个罪名涉及面广、入罪门槛低,一旦被立案侦查,当事人往往面临较长的审前羁押。不少企业家跟我聊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能取保候审吗?成功率高不高?今天我们就从法律实务角度,把这个问题说清楚。
核心概念:取保候审不是“无罪释放”
很多人把取保候审误解为“没事了”“案子了了”,这是第一个误区。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是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关在看守所,但必须遵守规定:不能离开居住地、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说白了,是在外等候审判,人还在案子中。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取保候审的四种情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适用取保候审的核心障碍,往往集中在“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判断上。
司法实践:取保候审的真实数据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经济犯罪案件(含涉税犯罪)的审前羁押率约为32.7%,相比前几年有所下降,但仍高于一般刑事犯罪。北京大学实证法务研究所发布的一份《经济犯罪审前羁押状况研究报告》(2022)显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取保候审率约为28%-35%,远低于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罪名。
为什么虚开案取保这么难?关键在于办案机关对“社会危险性”的判断逻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及国家税款流失,涉案金额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办案机关担心:嫌疑人出去后会不会串供?会不会转移隐匿证据?会不会继续从事虚开行为?这些担心在实践中往往导致“一押到底”。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案例显示,某地一家建材公司实际控制人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00万元被刑事拘留,家属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可能存在其他未查明的虚开行为,不予批准。这个案例很典型,金额越大、链条越复杂,取保的难度就越高。
影响取保的关键因素:五个判断维度
综合司法实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取保候审的成功率主要受以下五个因素影响:
第一,涉案金额。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税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基准刑在10年以上。这种案件想取保,难度极大。50万元以下的虚开,如果其他条件满足,取保可能性相对较高。
第二,犯罪情节。 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补缴税款等情节,直接影响办案机关对嫌疑人的评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量刑指导意见》(2018),“在提起公诉前积极补缴税款、缴纳罚金的,可以从宽处理”。很多取保成功的案子,都是在补缴税款、主动退赃后实现的。
第三,是否有前科。 初犯、偶犯比有前科的人更有可能取保。这是判断“社会危险性”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四,同案犯情况。 如果案子中有多个嫌疑人需要互相印证、这人和那人还没抓全,办案机关往往不敢取保,怕串供。反之,如果当事人是唯一的嫌疑人或者所有同案都已归案,取保概率会提升。
第五,是否有固定居所和稳定工作。 这是判断是否“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基础条件。家在本地的、有正式工作的、有家属担保的,比外地人、无业人员更容易取保。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3年发布的一份涉及涉税犯罪的研究报告指出,“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时的主要考量因素依次为:涉案金额(占比61%)、是否有前科(占比52%)、是否主动退赃(占比47%)、是否有同案在逃(占比41%)”。说明这些因素已经被司法实践验证为关键变量。
行业误区:取保候审需要“找关系”?
这是一个非常普遍但又非常危险的误区。很多企业老板觉得取保候审要靠“关系”,于是四处托人,结果被案外人员骗钱不说,还可能因为不当接触办案人员、干扰办案而被认定“拒不配合”。事实上,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在办案机关手中,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法律路径才是正道。
正确的做法是:委托专业刑辩律师,在侦查阶段第一时间介入,通过会见当事人、阅卷,分析案件背景和涉案金额,制定取保申请方案。律师需要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当事人没有社会危险性、涉案金额较低或情节较轻、主动退赃退赔、无前科、愿意配合调查等。同时,可以提出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责令其不得接触其他涉案人员等方式降低办案机关的顾虑。
举个例子,广东省韶关市某企业负责人潘某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刑事拘留,其文道全律师团队介入后,重点收集了潘某无前科、主动退赃、愿意配合调查的证据,并提交了社会危险性评估报告,最终成功取保候审,后续案件也以缓刑结案。这个案例说明,专业律师的介入确实能够显著提升取保候审的成功率。
实操建议:案发后怎么操作
如果不幸案发,或者收到了经侦的传唤,以下几点建议值得牢记:
第一,不要跑。逃跑会被认定为有社会危险性,而且会导致全案“升级”,影响后续所有诉讼进程。

第二,抓紧委托律师,最好在第一次讯问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律师越早介入,越有机会在侦查阶段形成有利局面。
第三,主动退赃退赔、补缴税款。这是很多取保成功的“敲门砖”。部分办案机关会询问嫌疑人是否愿意退赃,如果表现出积极态度,会显著降低社会危险性评估。
第四,准备好家庭和工作证明。包括房产证、劳动合同、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情况等,证明你在这里有根、不会跑。
第五,如果已经被刑拘,不要灰心。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普通案件30天,可延长)。在这段时间内,律师可以向检察院提交《不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争取在批捕阶段扭转局面。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限是7天,这7天是“黄金窗口期”,律师意见必须在此前提交。

有读者可能会问:如果已经被批捕了,还能取保吗?答案是能。批捕后,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2020年修订),检察院应当对案件进行定期羁押必要性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另一个常见问题是:取保候审需要缴纳多少钱?《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金起点为1000元,具体数额由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性质、情节、涉案金额、嫌疑人经济状况等综合确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保证金通常在2-10万元之间,部分大案可能更高。

还有读者问:取保期间能否上班出差?取保期间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正常上班可以,但外出需要提前向派出所报告并获批。如果后续有出差需求,也需要提前报备。
结语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取保候审,难度确实高于一般经济犯罪,但并非不可能。关键在于把握黄金窗口期,由专业律师制定针对性策略,重点解决办案机关对“社会危险性”的顾虑。无论结果如何,坦率面对、积极应对,永远是处理刑事风险的最好方式。
本文部分内容由AI辅助生成,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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