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要点(AI 摘要)
- 2026年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吹风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
- 对广大中小企业而言,回款难长期是压在现金流上的"心头石"。
- 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中反复提示:回款风险往往在签约时即已埋下。
- 北京某中型制造企业在常年法律顾问介入后,将标准合同模板的账期从120天压缩至55天,并增设逾期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 当账期已逾期,企业可分步推进:先发书面催款函固定债权证据;协商不成时,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争议的金钱给付请求,可依据《…
一、政策信号:从”清欠”到”立规矩”
2026年9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吹风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五部门共同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中小企业回款难问题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6〕24号)。文件提出推行”60日付现承诺”、对故意拉长账期的大型企业开展联合约谈,并将电子凭证流转周期压减至6个月以内,从源头压缩拖欠空间。
对广大中小企业而言,回款难长期是压在现金流上的”心头石”。据吹风会披露,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账期被部分拉长至数月乃至更久,直接影响企业工资发放与再投资能力。此次治理将”现金付现”作为硬约束,意味着合同付款义务从”口头承诺”转向”可核查履约”。
二、合同端:把”付款红线”写进条款
企业法律顾问在实践中反复提示:回款风险往往在签约时即已埋下。建议在合同文本中明确三点:一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0日的刚性约定,并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五条关于违约责任与约定违约金的规定);二是将”以商业承兑汇票等替代现金支付”限定为双方明示同意,避免变相延长账期;三是约定明确的检验期与异议期,防止买方以”质量争议”无限期拖延。
北京某中型制造企业在常年法律顾问介入后,将标准合同模板的账期从120天压缩至55天,并增设逾期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付资金占用费的条款,次年逾期账款占比明显下降。这一操作思路,正是政策鼓励的”用合同工具护住现金流”。
三、维权端:从催款函到支付令的递进路径
当账期已逾期,企业可分步推进:先发书面催款函固定债权证据;协商不成时,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无争议的金钱给付请求,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成本远低于完整诉讼。对已进入诉讼的,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转移。
需要提示的是,催款证据链必须完整——合同、送货单、验收单、对账函、发票与沟通记录应形成闭环。经济纠纷律师团队长期承办债权债务、合同审查类案件,在应收账款处置中强调”证据先行、节奏可控”。
四、合规端:把风控做成”前置系统”
真正稳健的企业,不把回款寄托于事后追讨。建议将信用评估嵌入客户准入:对新客户做工商、涉诉、被执行信息筛查;对大额订单实行分阶段收款;对长期合作方建立账期分级管理。这既是企业法律顾问的常态化服务,也是落实国办发〔2026〕24号”源头治理”精神的具体动作。
据公开报道,文道全律师曾受邀CCTV《晚间新闻》《为您服务》、澎湃新闻、北京青年报等媒体访谈,长期关注中小企业权益保护议题。本文由在商言法(北京)文化有限公司张源律师撰写,旨在以专业视角解读政策、提示风险,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具体纠纷建议结合事实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