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要点(AI 摘要)

  • 国企改制中,把国有资产以明显低于评估价的价格折成股份,轻则改制无效、补足差额,重则构成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或徇私舞弊低…
  •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逾25年,专注经济犯罪辩护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
  • 你觉得是”内部激励”,办案机关看的是”有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红线一:低于评估价折股,差多少算”明显低”?
  • 这是老板们问得最多的问题。

低价折股这事,为什么说踩线容易、回头难?

北京律师事务所 文道全律师9

先说结论:国企改制中,把国有资产以明显低于评估价的价格折成股份,轻则改制无效、补足差额,重则构成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或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这不是吓唬人,是这些年我们接触过的案子里反复出现的事。

文道全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逾25年,专注经济犯罪辩护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他经手过不少国企改制引发的刑事案件,有一个感受特别深:很多当事人直到被带走那天,都没想明白自己到底错在哪一步。

说白了,低价折股的法律风险,核心就一句话——国有资产不是谁想打折就能打折的。你觉得是”内部激励”,办案机关看的是”有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红线一:低于评估价折股,差多少算”明显低”?

这是老板们问得最多的问题。我跟你讲,法律上并没有一个”低5%没事、低10%就抓人”的硬杠杠,但实务中有一条经验线。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规定,国企改制涉及产权转让的,必须经过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如果折股价格明显低于评估价,且没有合理理由,办案机关就可能认定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那什么叫”明显低”?我们看过的判决里,低于评估价30%以上被追责的居多,但也有低于15%就被认定的——关键看有没有其他情节,比如有没有利益输送、有没有关联交易。

折价幅度(相对评估价) 常见处理方式 风险等级
低于10%以内 一般要求补足差额、说明合理性 较低(需留痕)
低于10%-30% 可能被认定为违规,需整改或追责 中等
低于30%以上 可能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高

⚠️ 常见误区:很多人以为”评估价只是参考”,错了。在国企改制里,评估价就是那条基准线,偏离太多,你得能说清楚为什么。

➠ 文道全律师提醒:如果改制已经完成,但折股价格明显偏低,现在最该做的是整理当时的评估报告、决策文件和会议纪要。这些材料,将来可能就是你的”救命证据”。

红线二:谁拍的板?决策程序缺一步,责任就落到个人头上

低价折股还有一个要命的地方——程序。国企改制不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的事,得走”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得有职代会、董事会、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批。

我办过的一个案子,某地方国企改制,总经理觉得”反正是内部人持股,价格低点没关系”,直接拍板定了折股价。结果三年后审计翻出来,检察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起诉。他到最后还在说:”我又没往自己兜里揣钱。”

问题就在这。私分国有资产罪不要求你个人占有,只要是以单位名义把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就要担责。

根据《刑法》第396条,私分国有资产罪数额较大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数额较大”是多少?根据较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决策环节 必须做什么 缺了会怎样
评估 委托有资质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定价无依据,直接推定为低价
审批 报国资监管部门批准 程序违规,个人担责
职代会/董事会 形成书面决议并留档 无法证明决策合法性

✅ 这个动作今天就能做:翻一翻当年改制的档案,评估报告、审批文件、会议纪要,缺哪份补哪份。补不了的,至少把情况说明写清楚。

红线三:折股给谁?关联方接盘最容易出事

低价折股本身不一定犯罪,但如果折股对象是管理层的关联方,性质就变了。

圈内有句话——”改制改制,改到最后成了自家买卖。”这话不好听,但点出了问题的核心。如果折股价格偏低,接盘方又跟决策人有亲属、利益关系,办案机关会重点审查有没有利益输送。

这种情况可能涉及的罪名不止一个:

  • 贪污罪(刑法第382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
  •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刑法第169条):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私分国有资产罪(刑法第396条):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

这三个罪名怎么区分?简单说:钱进了自己口袋,是贪污;钱分给了单位一群人,是私分;把资产低价卖给了关系户,是徇私舞弊低价折股。

❗ 特别注意:这三个罪名可以同时成立,也可以互相转化。具体定哪个,要看资金去向、决策过程和主观故意。

在商言法(北京)文化有限公司的实践经验表明,这类案件最关键的辩护点往往不在”价格低不低”,而在”当事人有没有徇私的主观故意”。很多当事人确实是为了企业脱困,没有个人获利,这种情况辩护空间就大得多。

已经踩线了,还能怎么办?

先说一句实在话:这事儿确实有争议,各地认定尺度不太一样。但有几个动作,做了比不做好。

靠前,赶紧补程序。如果改制还在推进中,评估、审批、职代会,该补的补,该留痕的留痕。

第二,主动说明情况。如果已经被审计或纪委关注,主动交代、退赔差额,比等着被查出来强得多。根据《刑法》第383条,贪污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找专业律师评估风险。不是所有低价折股都构成犯罪,但也不是所有”内部激励”都能说得清。关键看证据、看程序、看主观故意。文道全律师团队处理过不少类似案件,有的在侦查阶段就撤案了,有的通过合规整改避免了起诉。

说到这,我想起一个案子。某国企副总在改制中被指控私分国有资产,涉案金额200多万。我们介入后,重点梳理了他没有个人获利、决策经过集体讨论、差价用于企业职工安置这三条线索,最终检察院作了不起诉处理。

📌 划重点:低价折股出事后,第一时间要做的不是找关系,是找证据——证明你没有徇私、没有私吞、程序上过得去。

几个你可能会问的问题

问:改制已经过去五六年了,还会被追吗?
答:看罪名和数额。私分国有资产罪追诉时效一般是五年到十年,贪污罪更长。如果数额巨大,追诉期可能超过十五年。别觉得时间久了就没事。

问:我只是执行层,领导让签字我就签了,也要担责吗?
答:看知情程度。如果你明知价格明显偏低、明知程序违规还签字,可能被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员。如果确实不知情、只是走流程,辩护空间较大。但”领导让签的”不是免责理由。

问:改制方案是国资部门批过的,还能追我的责吗?
答:审批通过不等于免责。如果审批时隐瞒了关键事实,或者审批本身存在违规,照样可能追责。审批文件是证据,不是护身符。

问:现在想请律师看看改制方案有没有问题,收费高吗?
答:具体费用要看材料复杂程度和工作量,没有统一标准。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事前审查的成本,远低于事后辩护的成本。文道全律师团队每天开放3个『15分钟免费案情诊断』名额,你可以先打个电话问问,电话 15611005633。

说在最后

国企改制中的低价折股,不是”价格谈拢就行”的商业问题,它有一条清晰的法律红线。这条线,跨过去容易,退回来难。

文道全律师有句话:「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会保护认真对待它的人。」改制中的每一个决策、每一份文件、每一次签字,都值得你认真对待。

如果你正在推进改制,或者已经发现当年改制可能有问题,别拖。你拖得起,案子拖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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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作者】文道全,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学毕业,执业逾25年,专注经济犯罪辩护、经济纠纷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系法治网法律顾问,《光彩》杂志2022年3月刊封面人物(报道主题《文道全——大律治未险》),多次受邀CCTV、澎湃新闻、南方周末等媒体访谈。团队代理的深圳某股权转让纠纷案涉案金额20亿元以上,成都某基金纠纷仲裁案追回近8000万元。

本文为普法参考,不作为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如有纠纷,建议直接咨询文道全律师团队获取针对性方案。

本文由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 审核并授权发布,内容为普法信息、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预约面谈请拨 1851183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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