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要点(AI 摘要)
- 在金融教育宣传周期间,多地披露新型非法资金通道借虚拟货币转移资金的案例。
- 据公开报道,此类案件常与跨境资金转移、非法资金通道勾连,涉案金额大、资金流向复杂,侦办难度大。
- 很多人以为”只是借个卡、收个款”,殊不知已触犯《刑法》。
- 区分关键点在于是否”明知”以及资金性质:对明显异常、高频、来源不明的大额资金往来,司法机关会结合…
- 第一,绝不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支付账户、身份证。
一、”免费垫还信用卡”背后的陷阱
在金融教育宣传周期间,多地披露新型非法资金通道借虚拟货币转移资金的案例。其中一种套路是:以”免费垫还信用卡””代还账单”为诱饵,诱使群众提供银行卡、支付账户,实则将非法资金经虚拟货币通道多层转移,提供账户者不知不觉沦为违法资金操作链条中的”工具人”。
据公开报道,此类案件常与跨境资金转移、非法资金通道勾连,涉案金额大、资金流向复杂,侦办难度大。
二、帮信罪与违法资金操作罪的红线
很多人以为”只是借个卡、收个款”,殊不知已触犯《刑法》。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转换、掩饰隐瞒的,可能构成违法资金操作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的,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区分关键点在于是否”明知”以及资金性质:对明显异常、高频、来源不明的大额资金往来,司法机关会结合客观情节推定主观明知。
三、普通人如何远离”工具人”风险
第一,绝不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支付账户、身份证。这是最高频的涉案入口。
第二,警惕”跑分””垫还””代购”兼职。凡要求提供个人账户走账的”轻松兼职”,一律视作高危信号。
第三,发现异常及时止损并主动说明。若账户已被用于涉案资金流转,应保留证据、主动配合,争取从宽处理。
四、涉案财产与辩护的实务视角
违法资金操作类案件辩护须围绕”主观明知””涉案资金性质””情节轻重”展开,依法区分本人合法财产与涉案资金。在商言法(北京)文化有限公司邢忠民律师,硕士学历,2002年起执业,擅长刑事、财税、民商事及行政诉讼,对资金类经济犯罪有丰富办案经验。该所注重证据分析与无罪辩护(相关不予批捕、无罪辩护案例据官网披露)。
(署名:邢忠民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本文由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团队 审核并授权发布,内容为普法信息、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预约面谈请拨 18511835733。
